Thursday, September 19, 2013

保育界如何從美國的經驗思考保育經費的籌措

2008/05/09 02:00

美國除狩獵許可費之外,底下介紹翻譯的Pittman-Robertson Federal Aid in Wildlife Restoration Act( A)及Dingell-Johnson  Federal Aid in Sport Fish Restoration Program(B)兩大法案自所有狩獵及釣具收取10%稅款,專款專用於野生動物及淡水魚類保育,與狩獵、釣魚證照費同是美國保育經費來源最大的法律依據。90年代,保育及野生動物經營管理界更進一步認為需要開闢新的財源,及預防物種變成瀕危物種而成立(C) Teaming with Wildlife運動。我想這些都是值得國內保育界借鏡的地方。

A. The Pittman-Robertson Federal Aid in Wildlife Restoration Act  (原文請參閱http://www.fws.gov/southeast/federalaid/pittmanrobertson.html)

拯救野生動物─過去和現在

美麗的美國,這個數量驚人、種類繁多的野生物家園,才幾十年前人們還存疑野生動物能不能活下去。早期的墾荒者接觸到的是為數眾多的野生動物奇觀,但他們對征服野性大陸的幹勁,在幾百年內就把這傳奇給揮霍光了;一些種類給滅絕了,其他的種類和原來的數量相比,也減少到可憐的地步。

突破:比得曼─羅伯森法案

那時發生一個值得記念的事。在獵人團體的要求下;州野生動物當局、槍械彈藥業和國會延長徵收原本用於狩獵的槍隻彈藥的10%稅收,並將這筆稅收專款專用於補助各州的野生動物復育工作。這結果就是所謂的聯邦野生動物復育補助法;或比較為人所知的” 比得曼─羅伯森(P-R)法案,因為這是由內華達州的克依‧比得曼(Key Pittman)參議員及維吉尼亞州的威利斯‧羅伯森(A. Willis Robertson) 眾議員所提案,由法蘭克林‧羅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總統於1937年 九月二日 簽署頒行。

自此許多物種的數量已恢復,分佈也超過他們1930年的範圍,這些物種包括野火雞、白尾鹿、叉角羚、林鴛鴦、海貍、黑熊、大加拿大雁、美國麋鹿、沙漠大角羊、山貓、山獅和數種猛禽。

分擔成本,分享成果

聯邦支付每一個計劃七成五的開消,州則至少要相對付出兩成五。由於有穩定的專款,州和聯邦的計劃管控人員可以籌劃跨年的長期計劃,因為短期的策略常常對所針對的生物沒有長期效果。

在P-R案頒行的五十多年裏,已有超過二十億美金的聯邦稅收加上超過五億美金來自狩獵證照稅的州配合款投入野生動物復育工作。由這法案所帶來的經濟效應也同樣可觀,全國性調查顯示獵人每年花費十億美金在器材和旅程上,非狩獵的自然愛好者則花費的更多在欣賞野生動物上,這包括旅行及其他花費如鳥食到望遠鏡,特殊的鞋子到攝影器材。以野生動物著名的地區和狩獵及戶外用品製造、配送、販賣商更直接蒙受其利,也創造數千就業機會。

野生動物土地經營

在撥到州的P-R案經費中超過65%是用到購買、建設、維護及野生動物管理區運作。自計劃開始以來,已經收購近四百萬畝地,另有近四千萬畝其他地主的土地也在他們的同意下,加入野生動物經營的範疇。

這些復育計劃所取得的土地有很多種,包括在西部和北部冬天大型獵物所需的牧野,雁鴨繁殖、遷徙休息、覓食及渡冬所需的溼地。

除土地取得外,土地經營方式也得到可觀的成果;例如在西南地區挖掘小水坑讓動物有水喝,在大草原種植一些樹及灌叢作為雉、鶉和其他動物冬天暴風時的掩蔽,在東北部大片樹林中開闢小片空地讓鹿、山鷸、野兔和皺領山雞有覓食及躲藏的處所,在南部部分地區控制焚燒灌叢、高莖草以刺激有益於火雞、鵪鶉的種子植物生長。

研究:科學取代猜測

P-R 案的款項在全國大量資助野生動物保育所需要的科研工作,大概有26%的P-R 案的款項用於州的調查及研究工作。

現代調查工作使用電腦及太空科技,提供可信的物種位置、活動,族群年齡、性別組成及數量成長或減少趨勢等經營物種及其棲地所必須的資料。

研究也發現解答許多國過去有關野生動物對食物、遮蔽的需求,和繁殖成功率的迷團;例如大型獵物並不直接和家畜競爭食物,由研究的發現,使得經營管理者可以保持野生動物在它們環境中的平衡,讓更多人享受野生動物卻不會危害任何物種的未來。州的研究者也使用P-R 案的款項來發展許多工具,例如捕捉動物的麻醉槍和追蹤動物的小型無線電裝置。

非獵人和非狩獵種也受益

雖然整個比得曼─羅伯森法案經費來自火槍使用者和喜愛弓箭的人,它的益處卻覆蓋更多從不狩獵卻以賞鳥、自然攝影、畫圖及寫生享受野生動物的人。幾乎所有用P-R款項所買的土地都是以出產野生動物和公共使用為經營目標。州所購置的冬季牧野地野生動物管理區也可成為登山、釣魚、露營和野餐之用。水禽夏季繁殖濕地其他季節可為其他自然愛好者使用。最近的研究發現,這些區域的使用者中75%不是獵人,這個比例在有些地區更高達95%。

許多非獵物種類也受益於P-R。讓獵禽躲藏的地表植被也可讓取許多其他小型鳥類和小動物使用,白頭海雕則因築巢森林的小心經營而受益。幸運的是,P-R法案並未限定使用於狩獵種,而是包括所有野生鳥類和獸類。

獵人安全及行為準則

國會在1970年代早期延伸P-R法案的稅基到手槍和弓箭器材,並要求州將新增稅收的一半用於獵人教育和靶場。

獵人教育的設計是要獵人了解他(她)們的行為會如何影響他人;獵人學習如何安全、適當使用獵具,負責的野外狩獵行為,野生動物辨識和了解它們的習性和棲地,和對獵物、其它獵人、地主及社會大眾的尊重。

譯者案: 現在P-R稅率一般狩獵槍械、弓箭器具為11%,非狩獵手槍及轉輪手槍為10%

B. The Federal Aid in Sport Fish Restoration Program
(原文請參閱http://www.fws.gov/southeast/federalaid/sportfishrestoration.html)

濫用與錯誤的年代

當我們的祖先剛登陸北美,並向西拓荒的時候,他們發現新世界的水裏充滿各種魚類。然而早自18世紀晚期,就已查覺魚類在減少。不到一個世紀後,由於工業革命的擴散及工業污染的增加,加上過漁、毀林及引發土壤流失的不良農耕方式,全國主要河川魚類減產已是常態。

復育─前期

二次大戰後,州的漁業機構計劃已明顯無法長期滿足成長的釣客所需的質和量,要達成這個認任務就必須尋求新的財源以支付更廣的經營計劃,更多的研究及公共入口建設。
由釣客及業者所促成的新財源計劃由此開始。他們的訴求或得兩位有遠見的立法代表支持,他們分別為密西根眾議員約翰‧丁格(John Dingell)和柯羅拉多參議員艾得溫‧江森(Edwin Johnson)。他們在1950年 八月九日 提出聯邦休閒魚類復育補助法案;也就是較為人所知的丁格─江森法案。

釣客的角色

依據受益者付費原則,休閒魚類復育法案自釣竿、線捲器、魚簍、假餌、路亞和假蠅製造商抽取10% 稅款,專款專用於強化州及其他國土的休閒魚類復育工作。
這個概念及計劃本身這四十年來沒大變化,但休閒魚類復育法卻是美國最有效率,但卻最不為人所知的自然資源保育故事。

這稅收的運作方式

這個稅是由製造商及進口商直接繳交給聯邦財政部,然後播交給聯邦魚類及野生動物署,再由該署分配給各州。播款額60%依該州購買釣魚執照人數多寡,40%依該州的水域面積。每州每年所穫得補助款不得超過總額5%,但不得低於1%。聯邦魚類及野生動物署可保留6%做為行政管理費,但歷年來該署平均只使用遠低於5%。

州的角色

每個復育計劃75%由聯邦稅款支助,25%由州配合款支付,這配合款主要來自各州的休閒魚類証照費。魚類及野生動物署監督負責法律的執行、技術的協助、執行標售的訂定及監測進度。州則負責計劃的選定及實際的執行。休閒魚類復育法成為州執行長期魚類計劃的財務緩衝。

在不到五十年的期間,休閒魚類復育法已提供各州超過四億六千七百萬美金來建構或修復總共 四萬英畝 的330個湖泊,另購買 十一萬英畝 釣魚設施、釣船出入水設施及資助數以千計的研究及調查計劃以改善經營方向以增進釣客的樂趣。

其它的成就還包括移除和遊釣魚種競爭的非遊釣魚類、讓現存的流放作業更有效率、引進新遊釣魚種到受歡迎的水域,發展新技術讓海洋魚類如紅鼓魚、斑海鳟、和南方鯿能存活於一些南方的湖泊,並研究控制魚病和會影響魚類繁殖生存的水污染。

瓦羅普─布瑞克斯─迎向未來的挑戰

休閒魚類復育法雖自1950年代以來就沒甚麼改變,但在1984年整個稅基擴大到許多先前未稅的休閒器材項目,在懷俄明州參議員馬兒孔‧瓦羅普和路易斯安那州眾議員約翰‧布瑞克斯提案下,原本10%的稅基擴大到包括釣具箱和其他種類的休閒遊釣器具,電動巡航馬達和魚探機則稽徵3%稅,魚具及遊樂船舶進口稅則納入本法案專用。除此之外一部份聯邦機動傳燃料費也專用於本法案之用。

各州必須將由新的瓦羅普─布瑞克斯法所新增的經費中的12.5%用於船隻進出公共水域設施,靠海的各州則需將由新的的經費用於加強海洋休閒漁業。瓦羅普─布瑞克斯法所生經費有10%需用於水域資源教育。

C. Teaming with Wildlife

尋求野生動物多樣性經費的歷史
 
美國各州的魚類及野生動物機構自二十世紀初期以來已奇蹟的似自絕種的邊緣挽救許多狩獵種動物。雖有這些成就,許多野生動物仍然繼續在減少,令人咤舌的超過一千種物種名列瀕絕物種法名單就是最好的證明。在了解這必須採取行動以避免野生動物減少的趨勢之後,超過三千個團體組成”與野生動物為伍”聯盟,這個聯盟成員包括州的魚類及野生動物機關、野生動物專家、獵人和釣客、賞鳥者、登山健行者、自然相關企業和其它支持復育及保育我國野生動物的保育人士。

1980國會通過魚類及野生動物保育法以資助非狩獵種野生動物計劃和保育工作。雖然批准五百萬美元的規模,但實際上並未撥款。

1990魚類及野生動物機關協會成立非狩獵物種經費專門委員會來負責發展獲得非狩獵種法所需資金的策略。基本目標就是要為各州的非狩獵種建立一個類似Pittman-Robertson 及 Dingell-Johnson法的信託基金。

1991成立一個由保育團體所組成的策略發展委員會,協會聘用了一個野生動物多樣性主持人從事社會教育及聯合一些草根性組織來建立支持推動的力量。
 
1994在聖路易舉行的”未來橋樑”會議正式推動”與野生動物為伍”計劃,超過400個組織獲邀加入”與野生動物為伍”聯盟,協會並呼籲各州成力立”野生動物為伍”協調主持人。

1998 By 1998 the Teaming with Wildlife coalition had grown to include 3,000 member organizations. While the initial funding proposal of a recreational equipment excise tax did not gain traction, our goal of a permanent and dedicated $350 million annual fund for wildlife conservation was included in the Conservation and Reinvestment Act (CARA). CARA included many other conservation programs and totaled $3.1 billion in conservation funding. Teaming with Wildlife now became part of a coalition of parks, historic preservation and coastal interests ultimately growing to be an over 5,000-member
organizations strong CARA coalition.

2000 CARA passes the House with over 300 votes! Unfortunately, its large-scale and dedicated funding source did not survive a final compromise with the White House and Senate, but the State Wildlife Grants Program was established. It provides annual appropriations ($ 470M since inception) to the state wildlife agencies on a formula basis for all-wildlife conservation and mandates the development of Comprehensive Wildlife Conservation Strategies (State Wildlife Action Plans) by October 2005.

2005 As the state wildlife agencies submit these action plans for wildlife, the Teaming with Wildlife coalition is mobilizing again. Strategic communications, supported by polling data, have laid the groundwork for a reinvigorated coalition and will build public support for the funding and coordinated implementation these plans need for suc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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