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31, 2013

台灣鷹獵史 The history of Falconry in Taiwan

鷹獵不是將鷹隼養在籠中或架上當寵物,鷹獵也不是在叫飛表演,鷹獵更不是讓鷹抓人丟給它的獵物。 鷹獵是以訓練過的猛禽捕捉自然狀態下的野生獵物的狩獵方式,也是一門結合工藝美術、歷史文學及動物行為學、生態學,鳥類學,鳥類養殖及獸醫學的綜合藝術。 鷹和人在鷹獵過程中是一種互利互信的伙伴關係,不是主從關係。鷹在鷹獵過程中和其他人和寵物的關係是不一樣的。因為當人的表現不符理想、不值得信任的時候,鷹隨時可以選擇隨風而逝,離人遠去。

一 台灣文化史及中華文化史之傳承

台灣文化史可溯自史前時代的新舊石器時代文化,根據考古遺址的發掘,台灣在舊石器時代晚期(50,000年前-10,000年前),就已經開始有人類居住。以現有的證據而言,目前台灣最早的文化為長濱文化(以八仙洞遺址最具代表性),這是在東海岸所挖掘出來的考古遺跡。而在台南縣左鎮一帶,則挖掘出原始人類骨骸,史稱左鎮人。在台北盆地則有圓山文化、芝山岩文化和植物園文化等新石器時代遺址。然而,以目前的考古學證據而言,對於台灣在舊石器時代晚期所出現的文化,並不能確定是哪一種族群的人類所留下的遺留。

新石器時代(始於紀元前5,000年)以來的史前文化,是台灣南島系民族的遺留。也就是說,在原住民定居於台灣以前,可能還有別的族群曾經在此定居過。日本學者移川子之藏就曾表示:「今日在台灣被視為原住民的諸民族之間,不乏證明存在更早期先住民族的口頭傳承。自史前時代起,在本島即有近二十種的先住民族」。經過三個世紀漢人移入者的同化,以及生存的需要,平埔族的文化特色逐漸消失,與漢人難以區分。台灣很多地名、姓氏、風俗、信仰、歌謠等,則保留了平埔族歷史文化的遺緒。

約略距今400年之後因為文字記載之便,台灣文化得以傳承延續。有文獻記載的台灣文化史,雖歷經:荷西、明鄭、清治、日治、中華民國等多朝統治,但因為移民族群分佈與佔領期間較冗長等因素,仍以中國文化為其文化構成主軸,台灣文化也因此成為中國文化移墾的邊疆地帶。即使於日本文化與美國文化大量進入台灣的今日,台灣民間的價值判斷與社會習俗仍大多以中國的儒家道德標準為主。

1662年起,連同鄭成功政權與中國清朝政權,台灣接收了230年之久的中國漢移民文化。此期間,中國南方閩粵地區民眾大量移民台灣,所帶來的中國文化隨統治者與移民在台灣落地生根並逐漸與中國隔離演化。主要來自福建閩南人與廣東客家人的漢族移民,扮演了開墾台灣角色,並引進以漢族為主的移民文化,也就是在強悍的漢人文化入侵下,原本居住於台灣各地平原區的平埔族逐漸被同化,最終於20世紀初幾近消失。而這種漢移民文化,也涵蓋台灣所有食衣住行生活習慣及宗教文學等。

二 中華鷹獵史

許多國內外文獻依北宋太平興國八年(公元984年)李昉等所編撰之《太平御覽》卷九二六中”牽黃犬、臂蒼鷹,出上蔡東門,不可得矣。”(我多麼希望牽著我們的黃犬,臂上架著蒼鷹去打獵啊,但現在不能這樣做了!)一節認定鷹獵在中國於李斯在公元前208年被腰斬時即已盛行。

曾參與修《御覽》的吳淑自己也編了一部體例近於類書的《事類賦》,又自為之注,是為《事類賦注》。卷十八禽部一”鷹'逐黃犬於東門”句注;《史記》曰:李斯臨刑歎曰:'思牽黃犬,臂蒼鷹,出上蔡東門,不可得矣。

時間更晚一些的祝穆所編《事文類聚》後集卷四十“東門牽犬”條所引文字大致相同。
我們可以得出一種解釋,說吳淑《事類賦注》使用的材料大都在《御覽》的範圍內,而後出的類書徵引事典往往陳陳相因,文句也有改易,均非可靠的判斷依據。

但從唐代詩歌的用典看,“臂蒼鷹”似有更早的淵源: 李白《行路難》之三;'陸機雄才豈自保?李斯稅駕苦不早。華亭鶴唳詎可聞?上蔡蒼鷹何足道? 王琦注引《御覽》,又說:考今本《史記•李斯傳》中無“臂蒼鷹”字,而李白詩中屢用其事,當另有所本。《留別王司馬嵩》;呼鷹過上蔡,賣畚向嵩岑。 《冬夜醉宿龍門覺起言志》;傅說版築臣,李斯鷹犬人。歘起匡社稷,寧复長艱辛。 按”鷹犬人“顯然不是指李斯供始皇驅使奔走,而是說他早年微賤,遊獵上蔡。

《擬古》之六;惟昔鷹將犬,今為候與王。 李嶠《兔》;上蔡應初去,平岡無不稀。

《全唐詩》卷六十。 元稹《酬翰林白學士代書一百韻》;溷鼠虛求潔,籠禽方訝飢,猶勝憶黃犬,幸得早圖之。

《全唐詩》卷四百五。按溷鼠、籠禽、黃犬都是用李斯事。

可存世的各種《史記》版本,包括宋本在內,《李斯列傳》的原文均作: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論腰斬咸陽市,斯出獄,與其中子俱執,顧謂其中子曰;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 ’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根本沒有提到獵鷹。所以目前並無文獻證明鷹獵在中國於公元前208年時即已盛行。

李斯止於”牽黃”,未曾”擎蒼”,中國的鷹獵又發源於何時呢?《哥倫比亞百料全書》第六版稱公元前2000年中國已有鷹獵,謝成俠在《中國養禽史》和為《中國大百料全書•生物學卷》所撰條目中說:”鷹供獵用早於鵝鴨的馴化,至遲在公元前700年前,鷹已被用於狩獵。”諸說依據的文獻多不可靠或解釋有誤;《禮記•月令》;季夏之月,---鷹乃學習。謝成俠認為'表示每年夏季為訓練鷹的時期,為秋季出獵作準備',完全曲解了文意,《月令》的體例,先敘物候,再記人事,”鷹學習”,與”獺祭魚”,同屬於野生動物自發的行為。

《呂氏春秋•季夏紀》”鷹乃學習”句高誘註;”秋節將至,故鷹殺氣自習肄,為將搏鷙也。”

《列子•黃帝篇》;”周宣王之牧正有役人梁鴦者,能養野禽獸,委食於園庭之內,雖虎狼鵰鶚之屬,無不柔馴者。雄雌在前,孳尾成群,異類雜居,不相搏吞噬也。” 按《列子》出於東晉,多晚出的內容,梁鴦顯係寓言中人,非實有的人物。

《四部叢刊》本《西京雜記》卷四;”茂陵少年李亨,好馳駿狗,逐狡獸,或以鷹鷂逐雉兔,皆為之嘉名。狗則有修毫、釐睫、白望、青曹之名,鷹則有青翅、黃眸、青冥、金距之屬。鷂則有從風鷂、孤飛鷂”。按《西京雜記》出於東晉或六朝時,追述西漢事並不可靠。如唐段成式《酉陽雜俎》就說;”庚信作詩,欲用《西京雜記》事,旋自追改曰;此吳均語,恐不足用也。“

 宋本《太平御覽》第九二六卷羽族部一三鷹目引《孔氏志怪》;”楚文王時,雅好田獵,天下快狗名鷹畢聚焉,”按此為後出的寓言。

《司馬子收心論》;”鷹鸇野鳥也,專人羈紲,終日在手,自然調熟。” 按此書時代不明。

《劉子•閱武篇》;”鷹鸇鷙鳥,而羅氏教之擊,夫鳥獸無知之性,猶隨人指授而能戰擊者,教習之功也。 “ 按此書出於南北朝時期。 此外,明董斯張《廣博物誌》卷三十四引《異顧傳》;”漢武帝時,西域獻黑鷹,得鵬雛,東方朔誌之。 “ 此《異顧傳》不見於書錄。大概也是晚出的一種志怪之書,從史傳中附會而來。

《漢書•西域傳》”孝武之世,巨像、獅子、猛犬、大雀之群食於外囿。殊方異物,四面而至。 “
《史記•大宛列傳》張守節正義:《漢書•西域傳》雲:條支出獅子、犀牛、孔雀、大雀,其卵如甕。和帝永元十三年,安息王滿屈獻獅子、大鳥,世謂之安息雀。

《廣志》雲:鳥,鷹身,蹄駝,色蒼,舉頭八九尺,張翅丈餘,食大麥,其卵如甕。此大雀以大麥為食。”

《全後漢文》卷九十六有曹大家《大雀賦》,因其兄西域都護班超复獻大雀奉詔而作,賦中有”樂和氣而優游”、”上下協而相親”之句,不及於獵事。楊憲益《中國記載裡的火雞》一文引元劉郁《西使記》;”富浪有大鳥,駝蹄,犀牛、孔雀高丈餘,食炭,卵大如昇”,並判定此大鳥為駝鳥。

如楊說不誤,則漢代大雀也屬出自西亞的駝鳥之種。 在《十三經》本文、《史記》、《漢書》中,都找不到華夏民族或外族在西漢以前鷹獵的明確記載。

由於鷹隼是應時遷徙的候鳥,我們的先人在將它馴化之前,對它的生活習性有許多隔膜的地方。 《夏小正》、《月令》都有”鷹化為鳩,鳩化為鷹”的誤說,可以確知的,是古人似乎一度掌握了生捕鷹隼的技術。 《周禮•秋官司寇•羽是人》”羽是氏掌攻猛鳥,各以其物為媒而掎之。以時獻其羽翮。 “ 鄭玄注:”猛鳥鷹隼之屬,置其所食之物於絹中,鳥來下則掎其腳。 “ 賈公彥疏;”若今取鷹隼者,以鳩鴿置於羅網之下以誘之。 “ 雖然目的在於取其羽翮為”車飾及旌旗之用” 孫詒讓語,但其間或許有一籠養的過程。

從詞語史的角度看,鷹犬、飛鷹走狗(犬、黃)、鞴鷹紲黃、臂鷹、控鷹等詞彙多在東漢時期開始出現(前此述獵事多”犬馬”連的辭例),鑑於國人用犬狩獵非常之早,一旦引入獵鷹,”獾狗大鷹”同獵就成為一種自然合理的組合,我們大致可以假定”鷹犬”這類詞語出現在鷹狩的技術行世後不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東觀漢記》卷八《耿恭傳》恭坐將兵不憂軍事,肆心縱慾,飛鷹走狗,虜至不敢出,得詔書怨懟,徵下獄。

卷十八《趙勤傳》:(桓)虞歎曰:善吏如使良鷹,下鞴即中。 《後漢書》卷十《和熹鄧皇后紀》:悉斥賣上林鷹犬。卷五十一《李陳龐陳橋傳》:雖展鷹犬用,頓斃胡虜之庭,魂骸不返,薦享狐狸,猶無以塞厚責,答萬分也。 卷五十四《楊震傳附楊賜》:觀鷹犬之勢,極磐荒之遊。

《太平御覽》卷九二六引《益部耆舊傳》:廣漢馮顥為謁者,逐單于至雲中。大將軍梁冀遣人求鷹,止晉陽舍,(使)人不避顥,顥收之。使人擊鷹而亡也,顥追捕甚急,冀辭乃免。 《三國志》中事例更夥,此不具引。

史籍中關於鷹獵的最早的文字記載出於上引《東觀漢記•耿恭傳》恭”飛鷹走狗”的一則。撿《後漢書》卷一九《耿弇傳》;”(建初二年)其秋,金城隴西羌反,----乃遣恭將五教士三千人,副車騎將軍馬防討西羌。 ----明年秋,燒當羌降,防還京師,恭留擊諸未服者。 ---初,恭出隴西,上言---由是大忤於防。及防還,監營謁者李譚承旨奏恭不憂軍事,被詔怨望,作徵下獄。 ''飛鷹走狗”諸語顯出於李譚奏文,范書則有削省,遂為後來的類書及考史者所忽略。耿弇受劾約當西曆公元78或79年。

同樣的,西漢以前諸子書沒有鷹狩的記錄,可檢得的是東漢以後的子部書:《潛夫論•明忠篇》:若鷹也---然獵夫御之,猶使終日奮擊而不敢怠。 《抱朴子•金丹》:或飛蒼走黃於中原,或留連杯觴以羹沸。西漢時期賦體盛行,表現狩獵聲場景的大賦很多,我們在司馬相如、枚乘、揚雄等人的辭賦中乃至書、檄、表、啟中都看不到涉及獵鷹的描寫。遲至東漢才大量出現:崔駰《七依:”乃命長狄使驅獸,夷羿作虞人,騰句(勾)喙以追飛,騁韓盧以逐奔,弓彈交,把弧控弦、彎繁弱,鼓千鈞、死獸籍籍,聚如山,----“。

馴鷹的專門著述也出現在東漢》《三國志•魏志•夏候尚傳附子玄傳》裴松之注引《相印書》;”---仲將問長文:“從誰得法?長文曰;本出漢世,有《相印》、《相笏》經,有又《鷹經》、《牛經》、《馬經》”。 《漢書•藝文志》數術略形法類僅有《相六畜》三十八卷,此《鷹經》當出於班誌之後。由此可見鷹獵在東漢或公元初年已盛行於中國,並已有專書印行於世。

三 鷹獵在中國歷史之地位

宋葉隆禮《契丹國志》卷10,記載“海東青,鶻之至俊者也,出於女真,在遼國已極重之。因是起變而契丹以亡。其物善擒天鵝。飛放時,旋風羊角而上,直入雲際。 又例如《遼史 耶律漚裡思傳》 漚裡思,六院夷離堇蒲古只之後,負勇略,每戰被重鎧,揮鐵槊,所向披靡,會同間,伐晉,上至河而獵,適海東青鶻搏雉,晉人隔水以鴿引去,上顧左右曰,誰為我得此人,漚裡思請內廄馬,濟河擒之並殺,救者數人還,上大悅優加賞賚。可見鷹獵在當時已有滅國興邦的重要性。

《揮麈前錄》淳化三年,西夏李繼捧遣使,獻鶻,號海東青,上賜詔曰,朕久罷畋遊,盡放鷹犬,卿地控邊塞,時出捕獵,今還以賜卿,可領之也,宣和末,耶律禧由此失國,嗚呼!太宗聖矣哉 ! 《宋史禮志》太宗詔諸州, 不得以鷹犬來獻,已而趙 保忠獻鶻一號海 東青,詔還賜之。可見宋遼, 西夏獵鷹就是兩國相交重要禮物。

四 台灣鷹獵文化史

對西方鷹獵史了解的人都知道,荷蘭在歐洲是鷹獵重鎮,當時荷蘭是歐洲最大的獵鷹和鷹具輸出國,荷蘭工匠最著名的獨特設計”荷蘭式眼罩”(Dutch Hood)這鷹具型式和名辭一直沿用至今。在荷西治臺時期,大量荷蘭東印度公司的高級官員和富商駐台,不難想像鷹獵在那時期已引進台灣。

除閩南人與客家人外,許多大陸各地人士及少數民族也隨明鄭或國共內戰遷入臺灣。鄭成功手下第一驍將─建威伯馬信就是很典型的一例。馬信,陜西西安人,掌管鄭軍的騎兵部隊,忠義奮發,驍勇善戰,且每每自動請纓殺敵,掛「破虜將軍」印。1661年鄭成功計畫攻取台灣時,馬信是唯二力挺此議的人。攻台的時候,六天之後就率先攻下普羅民遮城,立下首功。他應是台灣穆斯林的始祖,現在彰化縣秀水鄉有個陝西村,村子裡有間烏面將軍廟,傳說村民的祖先都來自陝西,而廟裡供奉的烏面將軍名叫馬信,也是陝西人。

馴養獵鷹在中國已經有近兩千年歷史,尤其在西北地區的回族群眾中間,這一傳統至今仍然風行。特別是尚武的騎兵部隊,更有可能在明鄭時期就已將鷹獵文化帶入台灣。

至日據時期,依1931年日本皇家宮内省編著,吉川弘文館發行之”放鷹”一書,書中除日本鷹獵外,也包括當時日本帝國領地的朝鮮及台灣鷹獵,文中已將台灣鳳頭蒼鷹用於鷹獵的圖文包含在內。由此可見,鷹獵在臺灣已可上朔至十七世紀。

五 近代台灣鷹獵發展至民國八十年代之記錄

在國民政府收復台灣之後,由於政治保守且經濟困窘的環境影響,鷹獵沉寂了近四十年的時光。一直到民國七十年代經濟發達之後,飼養寵物之風再起,少數經濟許可的人開始,飼養猛禽為寵物。此時代表人物為台北內湖的林柱先生,他本身畢業自日治時期的嘉義農校園藝科;後以電影佈景,道具為業,因此也接觸動物演員訓練方面的事物,並且一直和日本鷹界有直接的交流。不過林柱先生基本上並未真正從事嚴格定義的鷹獵,較後期台北市區的鄭維德先生也是類似的角色。但由於他們的出現,民國七八十年代的訓鷹風氣因為而起。

民國八十年代對鷹獵最有影響力的是台北的林榮輝(林龍)老師,由於他的英文外語專長;他是第一位大量引進日本和西方鷹獵文獻的人物。目前台灣鷹獵界幾乎直接、間接傳自林龍老師一系,林老師雖然已自鷹界退休近二十年,2011年他仍代表台灣出席阿布達比國際鷹獵節活動,並為全華人鷹獵界官方翻譯。

林老師的弟子中;莊勝賢先生可算民國七十年代現代鷹具第一人,他以當時有限的資源和知訊製做各種精巧的鷹具,在沉寂多年後;今年又復出江湖,可望為國內鷹界注入許多精巧作品。林系鷹具中,最著名的是林老師改良自日本的竹哨,也算是台灣鷹具中的一絕。

林老師另一弟子;林千祥先生口才辯給,與媒體關係良好,對鷹獵在台灣的傳播有莫大的助力。他也是第一個把鷹獵帶入官方舞台的人;民國八十五年林先生開創了為國軍機場猛禽驅鳥的先鋒。林千祥目前仍在中國雲南從事鷹獵推廣的工作。




他的子弟以花蓮的徐忠志先生對現今台灣鷹獵的技術提昇和理念的推廣有最重要的影響。徐忠志算是把許多林千祥鷹獵理念實踐之人。他的鳳頭鷹雕放獵,盤隼獵雉到現在國內甚至整個華人鷹界仍是膾炙人口。目前國內從事嚴格定義鷹獵活動的鷹友,幾乎都是由此系嫡傳。

民國七、八十年代除林龍老師一系外,筆者算是主流外的遊兵散勇。民國六十年代;筆者鷹獵算是自學自高雄糖廠圖書館中一部殘破的日本農林百科事典。又得到一些有經驗的大陸老兵指點而開始。大學後因系上美籍教授之助和林龍老師約同期開始引進西方鷹獵文獻和鷹具。在退伍後與林龍老師交好;故得以了解台灣鷹界之來龍去沒。筆者算是從事台灣嚴格鷹獵定義的第一人,在民國八十一年一月創立國內第一份鷹獵期刊,"鷹獵通訊"這份完全由鷹友贊助的刊物一直發行至八十三年夏天筆者赴美前停刊。目前筆者擔任鷹獵遺產基金會(Falconry Heritage Trust) 東亞理事。

今聞「台灣鷹獵文化暨猛禽保育協會」即將成立,台灣鷹獵就要邁入新的一頁;九十年代後的台灣鷹獵史理當由新的一代繼續傳寫下去。筆者有幸參與台灣鷹獵這三十多年蓽路襤褸的歷史。在資訊發達的新世紀,協會的成立,合法獵鷹的普及,相信台灣鷹獵界必能將台灣鷹獵文化推展至新的境界。

六 總結

鷹獵在中華文化有悠久的歷史,至少起至公元初年的東漢。鷹獵在中華文化更有重要地位,遼金朝代的興滅乃由鷹獵而起。台灣文化仍以中國文化為主軸,鷹獵在臺灣已可上朔至十七世紀。可能由荷西或明鄭引入,直至日據時代已發展出台灣特色之鷹獵特性,例如鳳頭蒼鷹和竹哨之使用。

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教科文組織)政府間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委員會已在2010年十一月十六日宣佈將“鷹獵”正式列入其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人文文化名單。目前已有十三個國家陸續加入。

目前政府已經開放合法持有栗翅鷹及蒼鷹等六種圈養繁殖猛禽。相較於歐美已開發國家雖為資源保育大國,但仍開放持有交易所有圈養繁殖猛禽,另外國內目前也開放所有圈養繁殖之保育類鸚鵡來說,國內主管機關對鷹友仍然有相對較高的疑慮和敵視。

以獵的部份來說,雖野生動物保育法有狩獵區季的章節,但立法二十多年來因屈服少數動物權團體的壓力,仍無合法獵場和獵季之設立。以鷹獵這種低生態衝擊性的資源收獲方式;以繼承正統中華文化為榮的台灣而言,為符合世界潮流和文明的趨勢;政府不應再將鷹獵視為違反保育的活動,必須立法加以規範輔導,以達到保護人類文化遺產和自然資源永續利用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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