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30, 2013

黑熊與黑白熊在台灣;黑熊媽媽有話說讀後感一 Black bear and black & white bear in Taiwan, A review of mother black bear has something to say I


美秀的原文出自自由時報自由廣場(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8/today-o5.htm)
美秀這篇文章蠻有意思,如果美秀可以在提供“民國七十年前獵捕的黑熊僅二十二%被賣到山產店,然而到了八十年代,已經暴增到五十九%”這個“百分比”資料的同時,順便提供”量“的資料,那就可以幫助像我這樣的笨讀者了解真正的黑熊商業捕獵壓力趨勢如何了?如果碰到我這無賴硬要這麼解讀資料的話;比如我要說民國七十年前有100頭熊被殺,有22頭給賣到市場,八十年代只有10頭被殺但有六頭給賣到市場,看商業狩獵的百分比是增加了,但實際總量卻減少90%了,這好像是好現象?那怎麼辦呢?

另外我們如果了解目前原住民狩獵的方式可以想象,由於日據以來外來統治者收繳了有效率的火槍,設陷阱成為狩獵的主要方式,但吊索或鐵夾卻是效率較低且無法區別獵物種類的收穫方法。所以只能漫山遍野的佈放,通常一個獵人可以放置數百陷阱。這數百陷阱一周也許只逮兩隻山羌,三隻山羊,但獵者可能只查到第一百個陷阱就收獲了兩隻山羊一隻山羌,這獵人就得打道回府,剩下的一隻山羊一隻山羌等獵人再回來時已腐爛不可食,在獵人離開的同時,這數百陷阱又中了新的兩隻山羌,三隻山羊,獵人又忘了有些陷阱的位置,這些被遺忘的陷阱又成了“幽靈”陷阱,捕獲許多跟本不會被收獲者消費的獵物。而不是獵人標的的黑熊可能就在這種浪費資源的收獲方式下中陷的。

                                                       幽靈陷阱的犧牲品(取自http://blog.xuite.net/taijigongsi/twblog/113466468-%E7%AB%B9%E6%9E%97%E9%99%B7%E9%98%B1)

但槍獵卻不是這樣,中彈的獵物有較大回收的機率,打到能運回的隻數時(獵人能背負的重量上限),獵人通常就會停止收獲的手段,資源的使用效率就會提高,誤殺、浪費的機會就會減少。不然不管美秀怎麼宣導,原住民獵人怎麼配合,只要陷阱仍為主要捕獵方式,黑熊就會繼續暴露在誤捕,斷掌,喪命的陰影下。

從原住民健康的角度來想,槍獵得的動物比較能在新鮮的狀態下就消費掉,可減少因消費陷阱裡腐爛獵物而暴露於肉毒桿菌中毒的危險;現代獵槍也比較不會有膛炸等土製槍支的危險。而且國內並不生產制式獵槍和彈藥,若能從進口源頭管制好(比如只能由政府統一代購),可限制只能使用無鉛彈藥,減少土槍彈藥鉛子污染食物及環境的問題。

另一方面,以人道的立場來看;現代大口徑後膛槍致命的時效快,可減少動物在陷阱中折磨數日才死亡的無謂痛苦。

以管理的角度來看,棒子(管制)和蘿蔔(狩獵權)同時呈現,才易達到管理的目標;完全禁止(棒子)狩獵只能給資源管理人員一種“安全的假象”,管理人員反而無法了解資源利用的真相。中國傳說中大禹治水的寓意,應該可以給我們許多啟示。管理使用制式獵槍,而不是禁止,反而能減少獵人自行製作土槍和使用陷阱的誘因進而減少誤捕黑熊和資源浪費的機率。

再來,如果能從禁止轉而朝有效管理的方向走,狩獵的稅收也可幫助自然資源保育管理的經費。負責自然資源保育管理的單位也比較容易掌握資源的動態。

另以資源管理的角度來看;可選擇獵物個體的收獲方式(如槍獵)更可提供獵物族群甚至生態系經營的選項,除物種選擇外,比如只打公鹿(性別選擇),或只打有三叉以上鹿角的公鹿(年齡選擇),也可只打有家豬特徵(如身上的白斑)的野豬(基因型選擇)。

國內出國唸野生動物經營管理的學者這麼多了,看的例子都比我多,美國在20世紀初到現在對野生動物的經營管理雖不完美,但基本上資源的現狀是比積極管理前好太多了;以白尾鹿為例,二十世紀初,白尾鹿也是面臨過渡狩獵,族群瀕危的地步。管理手段除積極的棲地營造,鹿隻移動(這點有許多負面衝擊,目前有許多檢討)最主要是停止商業性收獲,個人收獲主要以季節和收獲量來管理,除少數地區外,禁止狩獵從不是復育的手段。雖然收獲一直進行,但目前美國大部分的州都有鹿口過剩的問題。可見適當,符合當地生態特色及獵物族群動態的資源利用方式對資源的永續性是無妨害的。

合理利用野生動物資源,也可以抑制對商業性農產這種對環境有負面衝擊的生產方式(土地開發,化肥,農藥,機械,運輸,儲藏,展示)的依賴。美國許多鄉間的人家每年收穫的獵物足抵得上全年的肉用量,所以不用購買畜肉。這對減少牲畜甲烷,含氮廢物排放也有許多幫助。

這十幾年來,國際保育界已了解到,用外來移植的方式並不能達到在地保育的目標;我們這些“文明人”應該停止“教化”“野蠻”的原住民怎麼保育他們賴以為生的資源,並建立外來者和在地人的對話、合作關係,利用在地居民的傳統智慧結合客觀的科學知識以永續利用這些資源。

臺灣原住民族在十七世紀荷據時期槍支引進臺灣後,已發展出使用槍支收穫獵物的智慧和文化,如布農人的槍祭;槍支和原住民族的存活也有重要的關聯,剝奪其槍支的使用權利,往往引起原住民族對外來統治者不惜以死相抗的起義事件;例如1913年起的連串布農抗暴事件,1930年的賽德克霧社事件等。

                                                                       泰雅族男子和他的獵槍(美製 Winchester's 1873)黥                                                                                                                                                面代表他至少有一次獵首的經驗 (取自 http://tnews.cc/035/newscon1.asp?number=15582)

除生物多樣性外,喪失文明的多樣性也是現代人類同樣嚴重的課題。文化是一種「活」的生活方式,一但一種民族文化或生活方式只能在文化村表演或博物館展示中存在,這個文化就是死了。一百五十年來,許多人誤解達爾文「天擇論」中的“適”者生存為“強“者生存,並進一步引申認為人類文明中較簡單的文化及生產方式為落後、野蠻的文明。在臺灣,”教化“原住民的活動一直不斷,我們已喪失大部份平埔族群,山地族群年輕一輩也漸漸脫離了祖先的土地和生活方式。狩獵是臺灣原住民族的文化中心,我們不但無權去批評改變,更要積極去參與保存。

我們不能強制所有原住民個人都要選擇成為獵人,但我們更不能剝奪他們選擇祖先生活方式的權利;若要他們留在族群固有的領地,不成為都市的遊民,邊緣人;伐木,種菜和合理的收獲獵物,這三種山區的生產方式,那種生產方式對資源的永續性較高呢?那種生產方式最符合原住民文化呢?

在保育臺灣黑熊和維護原住民文化的考量下,停止禁止原住民族狩獵的手段,改以輔導原住民使用現代獵槍,並積極經營管理獵物族群和收獲方法,應是一個所有 自然資源和民族文化相關各界需要正視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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