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30, 2013

中文鳥類俗名改名的看法 (01/19/2011) My Opinion regarding the renaming of Chinese common bird names in Taiwan

「統一俗名的目的雖然為了溝通容易,但是由於多為新字彙,反而可能造成溝通上的困難,也缺少地方性特色與味道.....俗名的魅力,代表著在地的感情,因 此俗名所發的文化意義,遠比科學學名深長。」 -------楊世主,台灣鯨類圖鑑-海豚及其它小型鯨,p15。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


最大的問題不是名字合不合科學,而是在分類地位沒有改變的情況下新增一個俗名來造成使用人更多的混淆,和法律,行政,教育等的混淆和浪費,有必要嗎?  黑暗勢力教主--老禿鷲

日前中國時報( 04/21/2010 )沈揮勝先生報導(註一)林務局委託編纂的鳥類研究專書《台灣鳥類誌》,作者群基於學術理念,將五百卅三種中文鳥類俗名 中的一百六十三種改名,並於中華鳥會出版的《飛羽》刊登更改的名錄及理由,並由此引發各縣市鳥會強烈反彈。由於筆者也是鳥類研究者,對這事件想提出一些粗淺的看法。

對於更改鳥類俗名這個議題;我想應該從兩個層面來探討,第一是有沒必要改?第二是改得合不合理?

從有沒必要改這個層面來看;目前臺灣鳥界有許多先進一直要和大陸統一中文鳥類俗名,或是要仿傚大陸鄭作新將中文鳥類俗名改成屬名-種名兩名化,成為大陸許多人所謂的“中文學名”?不過不論中文俗名如何符合科學原則,還是俗名(vernacular name),我們必須接受這個事實:普世生物界只接受一種學名,那就是以拉丁或希臘文為書寫方式;包括屬名-種名的兩名化學名。若要和大陸鳥類俗名接軌;只要在臺灣的鳥類俗名後加註大陸鳥類俗名,就可達到同樣效果。經常更改俗名,所牽動的出版,教育,法律,科學上的變動實在太大,幾乎牽一髮而動全身。報導指出:農委會特生中心副主任李訓煌指出;農委會若承認此版本,那各大國家公園及農委會所屬的林務局、特生的所有保育類名單、海報、文宣、叢刊、 摺頁、光碟及系統資料庫,甚至教育部編審的教科書,統統得重印重製。

再說大陸所謂的中文兩名化的鳥名也是有很多問題,比如國內的赫氏角鷹或熊鷹(Nisaetus nipalensis),大陸叫鷹雕,但“鷹雕”是整個亞洲鷹雕屬(Nisaetus)的屬名,亞洲鷹雕屬又不是一屬一種,屬名變種名了,那其他亞洲鷹雕屬成員怎麼處理?又如Accipiter cooperii (Cooper's Hawk)不知道為啥鄭作新的"世界鳥類名稱"中文鳥名叫"雞鷹"?不管學名,英名都沒有一點“雞”的字源?這鷹長得既不像雞,也不專吃雞,叫聲也不像雞,除了和雞一樣是鳥類外,一點牽連都沒有。這類大陸中文鳥名名實不符的問題,我們何必去漟混水呢?


以鳥類學家數量,研究強度最多最高的北美鳥類學界來說,一直沒有積極從事英文鳥類俗名(English common name)兩名化,因為實在勞民傷財,又沒有實際的意義,一般民眾甚至賞鳥者並不需要了解種-屬名,只要讓他們了解那個名是那種鳥就可以了。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研究可以支持俗名兩名化,可以增進對鳥類的認識或對鳥類保育的支持或促進鳥類研究的成就。

在北美鳥類學界對美洲英文鳥類俗名更改的看法,重點在名稱的穩定性(stability);所以在AOU (American Ornithologists’ Union) Committee on Classification and Nomenclature 的政策上就有這一段話:“Proposals to modify English names are nearly always contentious and involve weighing competing factors to determine whether the changes proposed improve accuracy and clarity sufficiently to outweigh the cost of the instability they would cause.“(Auk 124:1472, 2007, 註二. 翻譯)。

為了維持美洲鳥類英文俗名的穩定性;AOU甚至拒絕IOC(International Ornithological Congress)要將世界英文鳥類俗名標準化,而只需拿掉北美鳥類英文俗名中126種的連接號(hyphen)的提議(Auk 124:1472, 2007)。

在北美,美國國鳥Bald Eagle (Haliaeetus leucocephalus) 沒人會因「禿雕」這不雅的名稱和不符實及不符分類,就要改叫White-headed Sea Eagle。 Killdeer (Charadrius vociferus)沒因不雅的名稱和不符分類,就要改叫成XX Ringed Plover,Eastern Meadowlark, (Sturnella magna) 也不會有人因為它根本不是Lark就將它的名字另取一個新俗名。北美的Warbler, 也不會因會和歐亞的Warbler混淆,就再改一個新英文俗名。Red Tailed Hawk (Buteo jamacensis) 不會 因為屬於鵟屬(Buteo)就改名為Red Tailed Buzzard或Jamaican Buzzard。晚至1973年才在夏威夷發現的Po'ouli (Melamprosops phaeosoma) 取的還是夏威夷土名,沒因分類學的進步,而給與Black-faced Honeycreeper或Snail Honeycreeper的兩名英文俗名。

現代北美推行的是美洲英文鳥類俗名標準化,也就是說,不管名稱合不合乎科學命名原則,在美洲每一種鳥只有一個英文俗名,以減少名稱的混淆,Bald Eagle就 是Bald Eagle, Anas platyrhynchos就 叫 Mallard,不會是green-headed dabbling duck。現代北美鳥界另外推的是美洲鳥類俗名代號的標準化以方便資料庫數位化,如 Northern Cardinal (Cardinalis cardinalis) 就是"NOCA"。你在北美做繫放填USGS報表一定要照該種 四碼 代號填,人家才會收。至於美洲以外使用英文地區的鳥類俗名,他們似乎並不在意。

在北美鳥類學界(如AOU) 改名過程,一定要公告,徵詢會員意見,經充分討論後,再經學會命名委員會多數決通過,才會有改名案的成立。最常有的是因分類學的新發現而改鳥的種、屬名或科名。比如熱帶美洲原屬Columba屬的野鴿就改成Patagioenas屬;但這也只是改學名,俗名並未更改。

當然,俗名並非完全不能更改,有興趣的朋友可參考 USGS的Richard C. Banks這篇Obsolete English Names of North American Birds and Their Modern Equivalents文獻歸納(http://www.pwrc.usgs.gov/research/pubs/banks/obsall.htm)。
比如原來的一種鳥分成兩種或兩種鳥合併成一種,或英文俗名收納新的同屬種類,必須加上新形容辭以便區分,才有俗名改變案的成立。比如cardinal (Cardinalis cardinalis) 在美國鳥界將其他地區鳥類也取英文俗名時,就變成Northern Cardinal,以便和中南美洲其他Cardinal區分,但英文俗名也沒因要〝符合科學原則〞就變成XX Finch。

在〝有沒必要改〞這個層面,我們是否該想想;不論改的新俗名怎麼合乎科學原則?它所帶來的效益會超過它所帶來的出版、教育、法律和科學上的混亂和資源浪費嗎?想想用科學角度改了中文俗名的中國和保留許多奇奇怪怪英文俗名的北美,在鳥類研究和保育的成就那個比較高呢?

從改得合不合理這個層面來看,隨便舉幾個該書作者在《中華飛羽》上的解釋;例如此次改名成「蛇雕」的大冠鷲(Spilornis cheela),蛇雕只是Spilornis這一屬的屬名,Spilornis這個亞洲特有屬共有13種,也不是一屬一種, 屬名變種名了,那其他亞洲蛇雕屬成員怎麼辦?此次許多改名的理由為「本屬不止一種XX,本種非該屬代表種」,那大冠鷲這例子要如何和作者的改名原則對應呢?鳥類誌作者群也說大冠鷲是日名,但日人稱的是冠鷲(カンムリワシ)而不是大冠鷲,所以這是純粹中華民國的中文俗名呀!

又依鳥類誌作者群的改名原則,熊鷹(Nisaetus nipalensis)這名實不符的日本名字怎麼「倖免於難」沒改成「尼泊爾亞洲鷹雕」,或「山亞洲鷹雕」(Mountain Hawk Eagle)?

又如臺灣對Circus屬原稱「澤鵟」,《台灣鳥類誌》則依鄭氏改為「鷂」。但了解中文古典文獻的朋友應該了解,「鷂」字為雀鷹或北雀鷹 (Accipiter nisus)之義(註三),在傳統中國鷹獵文化更特別指雌性個體。俗話說 「鷂子翻身」就是由描寫雀鷹在林中追逐獵物矯健身手而來。我們如果查林語堂《當代漢英辭典》,鷂字也作“sparrowhawk”翻譯。教育部國語辭典“鷂子”解為“雀鷹的別名”。連大陸編的“漢語辭典”(http://tw.18dao.net/%E6%BC%A2%E8%AA%9E%E8%A9%9E%E5%85%B8/%E9%B7%82)都作“[sparrowhawk]雀鷹的俗(通)稱”這樣的註解,只是可能後來受鄭氏影響在其註釋之一加上“鷹科,鷂屬各種鳥的通稱[harrier]”。「澤鵟」不 是比誤用「鷂」更能描述此屬的沼澤棲地和喜愛類似鵟類盤旋的特性?把Circus屬改稱為鷂不是有指鹿為馬之嫌?

依照作者群發表的改名原則,Amur Falcon(Falco amurensis) 為何是〝紅腳隼〞而沒改成〝黑龍江隼〞?不論學名或英文俗名;這隼種的漢譯不都為黑龍江隼之義?以地名命名物種來說,若該地位於使用中文的地區,如大陸,臺灣,就應當用既有中文地名,而不要用外文音譯,比如高雄的壽山,既然現在大家都接受壽山這中文地名,何必使用外文的“Ape Mountain"的音譯而將某種發現於壽山的物種叫作”阿培山XX“?用紅腳隼的名稱稱黑龍江隼,那歐洲和西亞正宗的Red Footed Falcon (F. vespertinus) 要如何處理?另一個指鹿為馬之舉。

又如「寬」嘴鷸和「闊」嘴鷸在描述此鳥特色有何差別?又如「鷽」或「鳧」字;作者認為冷僻字,按此原則將畫眉新造字「鶥」就比較不冷僻嗎?教育部國語辭典“鶥”並無其字,所以甚至中文都談不上。田雞(民間通指兩棲類的虎皮蛙Rana rugulosa)和秧雞那種比較不會令人誤解呢?白骨頂和白冠雞那種容易令人望文生義呢?

從鳥類誌作者群發表在「飛羽」上的改名原則和實際書中使用的俗名來看,實有許多衝突矛盾之處。做這些俗名的更改,真能促進國內對鳥類的認識、保育和研究嗎?改名所帶來的好處能超過所帶來的使用混亂和資源浪費嗎?

基於上述所提出的兩個層面的考慮;我想《台灣鳥類誌》對於臺灣中文鳥類俗名更改,必須要有更廣泛的討論,才能作出最好的決定。

註一‧【中國時報2010.04.21摘要】由林務局委託編纂的鳥類研究專書《台灣鳥類誌》,經中研院生物多樣性中心研究員劉小如邀專家,花費六年時間完成。
但作者群基於學術理念,將533種鳥名中的163種改名,如八色鳥變「仙八色鶇」、白冠雞變「白骨頂」,引發各縣市鳥會強烈反彈。
    中華鳥會出版的《飛羽》雜誌,雖然上月以尊重學術立場將更改的名錄及理由刊登出來,但私下卻忙著以民眾慣用的舊名稱作基礎,重編鳥會版《台灣野鳥名錄》
    「兩套新名錄、三分之一鳥名鬧雙包!」農委會特生中心學者、鳥類紀錄委員會委員林瑞興說,這是個很有張力的生態議題,可以預見對立與爭議衝擊難善了。
  該中心副主任李訓煌解釋,未來農委會若承認劉小如版本,那各大國家公園及農委會所屬的林務局、特生的所有保育類名單、海報、文宣、叢刊、摺頁、光碟及系統資料庫,甚至教育部編審的教科書,統統得重印重製。
白冠雞改名為「白骨頂」
    嘉義縣鳥會常監陳建樺質疑,何苦推翻前人的努力和智慧?山紅頭變「紅頭穗」,蘭嶼角鴞變「優雅角鴞」,白冠雞變「白骨頂」,雲林縣鳥友高明輝、高雄縣洪春風、桃園縣陳和揚也認為,舊名稱較親切;如果是學術上非更改不行,也應該讓舊名並列保存。
    劉小如堅持以科學的態度,從分類學角度統一或更改「不合理」或易誤會的鳥名。她說:「我們用科學依據作研究,你可以全部接受,也可以部分接受,或是完全不接受。但不能因你不想要,就說我們不可以做。
科學的發現逐代增加,每個階段有每個階段的判斷,這次修訂,是現在的最佳判斷,但說不定十年後,又會有新的整理或研究結果。」

註二‧修改英文俗名的提議幾乎總是充滿爭議和權衡各個爭議因素,以便確定改新俗名的建議所能增加的準確性和清晰度是否能夠超過改名所造成的不穩定(混亂)的社會成本。

註三‧由某一文化對事物詞彙的豐富都就可以了解該事物對該文化的重要性,例如英文的"rice", 中文有飯,稻,秧,米,穗,谷等專有名詞來形容不同狀態下英文所謂的rice。中國鷹獵文化也有相當的歷史,鷹獵在中國傳統文化也有相當專門的詞彙,例如,母遊隼是鴨鶻(虎),公遊隼是鴿鶻(虎),母獵隼是兔鶻(虎),公臘隼是棒子,蒼鷹第一年是黃鷹,第二年是破花,再來叫轉子或老破花,公的是雞鷹,母的是兔鷹,而雀鷹-母:"鹞子";公:细胸,日本松雀鷹-公:松子;母:摆胸,松雀鷹就叫南擺,公母和日本松雀鷹一樣稱呼,灰背隼----公/母:垛子/马莲;公亞成叫桃花垛子,成年叫蘭花繡。其他不用在鷹獵的猛禽就沒有專門的名詞。


母雀鷹是"鷂子",傳統一直是這麼稱呼的;就好像煮熟的rice就叫"飯",不叫作“米”,也不稱為“稻”。清康熙年間利類思所著"進呈鷹論"其中第八部就叫"鷂論",談的就是雀鷹。明代高麗李兆年以漢文書寫的"新增鷹鶻方"中的"鷹鶻總論"也說到:"蓋惟二氣亭毒,萬物化生,羽而飛者,是名爲鳥。始就其鷙者而言之,曰海青(矛隼),曰大小鴨鶻(遊隼),曰籠奪(朵子,灰背隼),曰大小兔鶻(獵隼),曰燕鶻(燕隼),也曰鸇,皆鶻(隼)屬也;曰鷹(蒼鷹),曰白鷹(白色型西伯利亞蒼鷹),曰角鷹(熊鷹),曰鷂(雀鷹)),皆鷹屬也;曰鷲,曰低強,曰晨風,曰鳶,皆鷲屬也;鶻屬鷲屬,足青目黑,間有黃足者;鷹屬目足皆黃,唯角鷹目黑,亦有烏眼青趾者,雖雲殊類,別無奇才也。鴨鶻教以雁鴨烏鵲焉,兔鶻教以兔雉焉,龍奪教以鶉鶬鶊焉,鸇教以鶉雀焉,鷹白鷹角鷹教以雉兔鴨焉,鷂教以鶉鵲焉,鷲屬有名而無教焉,若海青,則鵝鶴雄兔無所不教。而至有抓鵬雛者焉。竊觀鷹者著於上古,鶻者顯於唐人,其爲物也,猛烈俊兔,搏鮮而食,浴水而潔,淩風而寒,一舉千里,自在無礙,及被羈紲,心煩氣束,渴病生焉,庸夫不察,緊定帽纓,掩塞鼻孔,不與之水,囚諸煙房,是但殺之而已,故達理之士,養之有其節,調之有其法,察病尋其源,用藥因其性,以能令其天,而臂以交之,徐以瘦之,饑以放之,得盡其才焉,其爲術涉於戲玩,雖君子之所不屑,然非盡物之性者,有不能解也。"文中對使用於中國鷹獵的各鷹種描述非常清楚,括號中為筆者註解。



日人〝熊鷹〞之稱實為使用中國〝角鷹〞日式發音轉韻而來 (http://www.tokorozawa.saitama.med.or.jp/machida/komanogogenn.htm)。所以熊鷹是完全和式漢名。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