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於103年11月7日舉辦「2014熊鷹保育論壇」,邀請排灣和魯凱族部落頭目、保育主管機關、執法單位、學術界和保育團體,共商熊鷹的保育大計,以維繫熊鷹族群之永續同時兼顧原住民族傳統文化之保存。
屏科大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孫元勳教授根據中研院調查文獻指出,雲豹、黑熊以及熊鷹會威脅人類生命,對於原住民族有如敵人,卻也常化身為祖先神聖的形象;當獵人誤捕熊鷹,羽飾只獻給頭目配戴,或由頭目決定誰可以配戴,並且還需巫師以儀式安撫靈魂。
但隨著排灣、魯凱族傳統規範式微,熊鷹成了獵捕對象,目的是「市場需要」。文化質變,導致羽毛商品化,象徵尊榮的熊鷹飾羽,變成只要有錢,都可以買來配戴,甚至成了競奢目標,熊鷹因此遭受莫大的獵捕壓力。
孫元勳研究團隊2004~2008年的調查顯示,一年約有30隻左右的熊鷹,因捕捉而從野外消失。最明顯的案例就是,屏東一些地區已經看不到熊鷹了,僅剩台東還有一部分族群。這些熊鷹沒受獵捕,族群數應能保持穩定 。
孫元勳表示,應極度尊重部落文化,但也期盼部落能重建不犧牲熊鷹生命、只取羽毛的文化傳統,「這對熊鷹保育是很重要的一環,也是我們要推動的方向。」(環境資訊中心http://e-info.org.tw/node/102598)。
台灣鷹獵文化暨猛禽保育協會針對熊鷹論壇擬對策 解文化、保育三角題之議題疑義
為了解並積極參與台灣熊鷹保育課題,本會也委託兩位當地會員及理事全程與會。
以目前本會會員過去飼養合法熊鷹個體經驗及採雛獵人告知,台灣熊鷹需要換完全兩次羽,因每一換羽需兩年時間;約四到六年齡才有繁殖的機會,每次一窩只下一蛋,且因育雛期長,每隔兩年才繁殖一次;因此臺灣熊鷹屬於典型封閉島嶼型小族群k selection繁殖模式,以族群生物學的角度來看;這類生物無法承受長期大量採集成體和亞成體的壓力。以族群存活分析(PVA, population viability analysis) 經驗來看,若以孫教授所估不超過1000隻個體的總族群量,及目前所估計,每年採三十隻成體和亞成體的壓力估算,牠們族群存活超過一百年的機率是非常低的。據本會目前的了解,其實屏東原住民所取得熊鷹羽,大部份已經是由中央山脈東側取得的。屏東熊鷹幾乎已達”當地絕種” (local extinct) 狀態;可見南部熊鷹生存壓力已達極為嚴峻的地步。
由屏科大孫教授所公布的資訊;盜獵成及亞成個體取羽現在是熊鷹存活最大的威脅,所以保育熊鷹的重點應該專注在怎麼消除這個威脅,而不是把這威脅合法化,問題不在野獲取羽合不合法,問題在野獲取羽會威脅熊鷹的存活?所以要解決的是野外取羽,而不是野外取羽合法化的問題。但此次論壇網討論內容似乎皆以如何合法化野外取羽為主軸,例如: 想依野生動物保育法21-1條,可依據傳統祭儀所需申請狩獵,獵取熊鷹羽毛、孫元勳教授也認為,應探討合法捕捉管道不暢通之因,唯請合法申請捕捉,管理單位才有機會介入協助。
以技術層面看;原住民野外取羽,不是吊,就是夾,不然是打下來,全部是創傷性的收獲方式,要怎麼無害取羽?而且因需求的是初級飛羽,也就是鳥類飛行最主要的動力來源;就算沒有死傷,事後放掉,過程造成的緊迫及缺飛羽所造成的生存力降低要怎麼解決? 若由研究單位所提議:以"安全的方法"捕捉,取羽,甚至飼養一陣子再野放。這類研究監測測作業,研究人員常以「無害」作自我安慰的假設,但許多文獻指出:監測作業,就算是簡單的探視鳥巢,都可能對研究對象行為,甚至存活率造成影響,有ㄧ些海鳥,甚至繁殖成功率會減半,所以若繫放過程,變成採集過程,不但對研究對象可能有影響,甚至對自己研究的結果都可能造成扭曲。在沒客觀評估之前,合法野採的提議必須小心評估。以本會會員數十年來的經驗;羽毛有缺失的獵鷹表現明顯劣於羽毛完整的個體,長期關大籠而無適當體能訓練的個體,幾乎沒機會捕獲野外獵物,且無適當狩獵訓練之野獲個體極容易因緊迫罹患致命性腳底蜂窩性組織炎。若繁殖期間捕捉野生成鷹取羽或收容,極可能造成繁殖失敗棄巢雛死亡的情況。另外因熊鷹換羽慢,以無害取羽前提之下由羽管根部切斷,這可能需要長達兩年,羽根才會脫落再長出。若為強迫拔羽也可能傷及毛囊組織,造成永久缺羽,捕捉及強制取羽過程所造成之緊迫,也易造成羽毛產生餓斑,容易折斷,形同缺羽,這些都是我們必須評估考慮的。
以法律層面看,熊鷹在台灣是法定瀕臨絕種物種,如果可以開放非學術研究的收獲及干擾,這潘朵拉的盒子ㄧ開,以後如何防堵其他文化團體也援例要求收獲其他瀕絕保育類?整個動保法就不保了。以美國魚野署公佈數據為例;全美金鵰2011年約有兩萬一千隻,白頭海鵰2007年估計超過一萬一千對 (不包括阿拉斯加及加拿大) ,數量那麼大,繁殖力是熊鷹兩三倍 (每年下一至四蛋),而且還不是法定瀕絕物種,美國都不敢開放民族文化傳承性收獲野生活體了,臺灣這種封閉海島生態系的K selection 物種能這樣收獲嗎?如果要合法化野獲,以野生動物族群生物學角度來看,還不如由公私機構收獲特定數量低繁殖潛力的熊鷹蛋或巢雛,養成後,圈養繁殖,形成鷹羽庫,所有換毛鷹羽交主管機關分配。這比開放獵取高繁殖潛力的亞成和成體對族群的衝擊小多了,長遠反而更有幫助。美國復育白頭海鵰就是只採低繁殖潛力的蛋,而不碰繁殖潛力高的離巢成幼體。另外如何取得執行野採時的龐大監督行政資源更是很大的疑慮。
另ㄧ層面是,各界希望能幫助原住民維繫文化傳統,但原住民不能把維繫文化傳統當空白支票,與取予求,各界也要想出減量的方法!因為熊鷹絕種了,這文化也要絕跡了,無法減量,任何其他保育手段都無法挽回熊鷹滅絕的趨勢。
老實說;無法減量的話;就算有人工圈養還是無法滿足原民文化需求的,頭目、貴族都是世襲,只會越來越多,而熊鷹光棲地破壞就只會越來越少,再加上不適當的頭飾保存方式,哪來那麼多飛羽給文化消耗,還有商業的吹襲,鷹羽的飾品花樣越來越多,需求越來越大,甚至連鷹種都不挑了,目前鷹羽需求已擴散到數種其他猛禽。
談判本就要各退一步,政策本就要胡蘿蔔,棒子並下。我們必須認知:維護熊鷹族群才能維護族人傳統,熊鷹絕種了,傳統羽飾文化也要跟著滅絕。基本上,獵取野外熊鷹羽毛,嚴重違害熊鷹族群的存活並已違反野保法。由政府提供合法圈養羽源,禁絕自野外獲取應是政策的主軸。ㄧ但開放由使用人自野外獲得,就沒完沒了了。如果真心維護排灣、魯凱族的文化,原住民和保育界應當互相配合,找出雙贏的策略;但若以文化作為商業性操作的藉口,保育熊鷹絕對要擺在最高位階。
上圖: 當文化和商業沾上了邊,就會開始走味。排灣族新娘遮臉的大熊鷹尾羽扇是後期由南排發展出來,近年這風氣也傳入北部魯凱族,成為大冠鷲尾羽扇。下圖: 其他近來排灣鷹羽飾品,包括東方蜂鷹及鳳頭蒼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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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以保育野生猛禽為宗旨之一,對於台灣野生熊鷹的困境,我們也希望能題供棉薄之力;以下為:
本會針對此議題之看法與建議
針對熊鷹飛羽的需求要從兩個方面下手,第一是節流,首先要減少有熊鷹羽毛需求量的人數;建議由有熊鷹羽飾配戴傳統各民族及保育主管機關共同制定可以維持文化傳統,並減少熊鷹羽毛使用量的自主管理方式,比如由保護排灣和魯凱傳統著手,也就是只有傳統可以佩戴熊鷹羽的階級才可以佩戴,傳統那個階級可以佩帶幾根、那部位熊鷹羽亦必須嚴格規定,其他違反傳統規範配戴的人,要依野保法處罰,所有其他鷹羽則不可使用;實際施行及監督方式由民族自決及與農委會、原委會協商制定,但原則是必須有效限制使用熊鷹羽人數及個人擁有羽飾數量的擴張。
節流另一作法是必須減少熊鷹羽毛需求的頻度,例如每人至少每特定年限以上才能再申請所需要量,每根羽飾都必須向原委會及農委會登記,註冊。並須有每根羽毛的DNA樣本存放於主管單位以備隨時查驗。所有管理經費,由鷹羽持有人負責。管理辦法實施後,不得自行由野外取得,新申請鷹羽由原委會及農委會依庫存量及申請順序配給。現擁有之熊鷹飛羽必須於公告期限內向有關單位登記。保育單位可以發展延長鷹羽壽命的方法,免費提供族人以延長保持熊鷹羽飾的期限。
第二開源,所有公私單位現存圈養熊鷹個體應統一圈養於二至三處公或私營處所,盡量與以配對進行圈養繁殖,圈養處所每年換羽所收集之鷹羽由原、農兩委員會統一管理,發放申請人使用。圈養單位所繁殖個體以擴充飛羽供應為主,若有保育及經營研究需要,也可提供野放個體。公營單位必須有足夠預算支應熊鷹羽庫運作之用。
若需自野外捕捉,擴充圈養族群,需限定捕獲低繁殖潛力的熊鷹蛋,孵化養成後圈養繁殖,所有換毛鷹羽交主管機關分配,禁止取得獵取高繁殖潛力的亞成和成體對族群。捕捉數量須由主管機關核准。
本會在熊鷹飛羽開源任務上,願積極以本會專長,配合各界執行。本會願意自籌經費及場地,募集民間所擁有之熊鷹個體,以本會猛禽繁殖之專長成立由本會經營,受政府監督之熊鷹羽毛庫及種源中心。每年換羽季所收集之所有鷹羽無償提供有關單位分配維持排灣、魯凱族的文化所需之申請。若論壇認可本會此一提議;實際營運方式及經費籌措經本會理監事會決議後報請農委會審核。
熊鷹指名亞種(Nisaetus n. nipalensis)在80年代歐洲已有成功案例數起,其中有ㄧ種源甚至繁殖至90年代後期。日本北海道釧路市動物園2002和2008年各有一次成功繁殖熊鷹東方亞種(Nisaetus
n. orientalis)案例,本會會長已有同屬鳳頭鷹鵰(Nisaetus cirrhatus)成功記錄,此案例為全球首例。和熊鷹近似的美洲飾冕鷹雕 (Ornate Hawk-eagle Spizaetus ornatus)在北美已有商業性繁殖,在英國甚至有屬間雜交個體,大型鷹雕類如非洲的戰雕 (Martial Eagle Polemaetus bellicosus)及冕鷹雕 (Crowned Hawk-eagle Stephanoaetus
coronatus)在歐洲都已達商業性繁殖的規模。非洲鷹雕(African hawk-eagle Aquila
spilogaster)在泰國也已圈養繁殖成功;所以圈養合法持有熊鷹個體,成立羽毛庫是可行性很高的。本會也有促進換羽技術,可以讓圈養個體一年內換羽完成。
台灣鷹獵文化暨猛禽保育協會簡介
本會成立於9/2013,為內政部 台內團字第1020361045號合法立案全國性及區級人民團體,並於01/2014正式成為國際鷹獵及猛禽保育協會(IAF)正式觀察員(http://www.iaf.org/members.php),去年底已正式受邀申請正式會員資格。而IAF 是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 (UNESCO) 非物質文化遺產委員會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Committee) 認證的非政府組織顧問 (NGO-90006) 也是世界保育聯盟(IUCN 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認證會員。
鷹獵是以訓練過的猛禽捕捉自然狀態下的野生獵物的狩獵方式,也是一門結合工藝美術、歷史文學及動物行為學、生態學,鳥類學,鳥類養殖及獸醫學的綜合藝術。鷹獵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明訂之”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人文文化” 。鷹獵在中華文化圈具優久歷史和文化的重要性。維護國民使用合法猛禽從事傳統鷹獵活動的權益,推動將鷹獵列入文化遺產,鼓勵保育研究,確保野生猛禽及獵物族群和其棲息地之健全,積極成為國際鷹獵和猛禽保育社區一員正是本會推動的宗旨。